某日,Keiko打電話給妞媽,說聯合新聞網的社會新聞有出現小妞妞的照片!妞媽順著指引一看,那小孩不就是妞妞嗎?怎麼會如此張冠李戴的被放在社會新聞的照片圖文中呢?
更可惡的事,那照片的文字說明寫著:『瑞典男子與高市女子結婚所生的女兒在家裡嬉戲,不知父母正為她大打官司.......記者劉學聖/翻攝自網站』
不僅如此,不只是聯合新聞網有這張照片,就連聯合報(平面報紙)在全台各縣市的社會新聞版面皆有刊登!
我們氣的是(一):這些記者完全不經查證,隨意翻拍一張照片,就可以張冠李戴、斷章取義的說這小孩就是文中所提及的小孩。這樣欺騙廣大讀者的行為對嗎?如此的新聞專業素質何在?
我們氣的是(二):經電話與記者詢問照片來源,記者也坦言確實是上網搜尋、但未經查證所使用的照片,還一直強調他們有做馬賽克處理。問題是認識妞妞的人全部都打電話進來關切這件事情。記者還說,認識妞妞的人才看得出來!請問,那打上馬賽克的意義何在?更何況,重點不在看不看得出來這是不是妞妞,而是新聞媒體所扮演的角色與傳遞的信息,顯然沒有專業性與可信度!
我們氣的是(三):新聞業者老是打著民眾有知的權利,打著為民眾扮演眼線與喉舌的旗號,為民監督,因此逾越了許多權限,恣意的侵犯人民的隱私權,完全不顧當事人的感受,儼然的文化流氓的態勢!但又有誰可以來監督這些新聞業者的行為呢?!
我們氣的是(四):難到妞妞是混血兒嗎?(雖然妞媽很想生混血兒,雖然很多人說妞妞像日本人,但從來沒有人說過妞妞像台瑞混血兒啊!)
我們氣的是(五):到時候妞妞拿著這篇報導跟我要瑞典爸爸,請問我要去哪裡找給她啊?妞爸的名譽何在?
經妞媽上網搜尋,該記者應是打入關鍵字搜尋到妞家的部落格,因為該關鍵字搜尋出來的相關網頁都是英文的,就只有妞家是中文的,於是就如此被盜用了。問題是,記者如果用點心,至少也該看完該篇文章,就可以很輕易的知道妞妞和該篇新聞完全無關。光這點,就可以確認記者的不用心!盜用照片也不求證,也不打聲招呼,隨便寫個“翻攝自網站”就交待過去了…
經妞爸打電話詢問該記者,記者第一句就問:你是小孩的媽媽嗎(因為文中小孩的爸爸是瑞典人)?
妞爸好笑又好氣的問:我的聲音像女生嗎?我就是小孩的爸爸。
記者:可是小孩的爸爸是瑞典人呀!
妞爸:%&#&%*…你們放錯照片了,文中照片裏的是我家的小孩,你們為何擅自翻拍我們家部落格的照片,並放在無關的新聞中?。。。。
Anyway,最後竟然不了了之,這讓我們對這些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大打問號?我們到底還要不要相信新聞的真實性和正確性呢?
更令人害怕的是,我們放在部落格的照片和影片,會不會被不法人士隨意亂用,產生不必要的問題與困擾呢?這種種的一切都令人擔心。我們雖然笑看整起烏龍事件,但更希望新聞專業人員拿出所學的專業與常識,去分析、報導每一篇新聞。希望這種烏龍新聞事件,不要再發生在你我身上。
隨筆抒發至此,若得罪到其他真正專業的新聞領域人士,實屬抱歉。但對於那些不實事求是的記者,希望能給你們一些警示,這種錯誤千萬不能犯啊。若我們今天跑去報社大吵大鬧,或許就可以得到賠償,但我們是個不吵不鬧的小孩,難道就可以隨便善了嗎?唉~會吵的小孩有糖吃;不會吵的小孩既沒糖吃還得要自己花錢去買糖吃囉~~~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星期三 聯合報 社會A10 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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